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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3-12428
發文字號興政辦發〔2022〕45號 發文時間2022-12-30
發文機關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題詞
標題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興縣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制度等 四項制度的通知
主題分類 發布日期2022-12-30

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興縣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制度等 四項制度的通知

 時間:2017-08-20       大    中    小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興縣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制度》《興縣經濟運行督查督辦制度》《興縣統計人員備案制度》《興縣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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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縣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制度

一、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具體指標及責任單位

1.季度指標13項:

1)地區生產總值

2)服務業增加值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3)第一產業增加值

(4)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5)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6)批發業銷售額

(7)零售業銷售額

8)住宿業營業額

9)餐飲業營業額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1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11)建筑業產值

12)房地產業工資總額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13)非營利性服務業工資總額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

2.月度指標7項

14)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15)固定資產投資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16)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額

責任單位:縣工信局

17)一般公共預算收入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18)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19)規模以上交通運輸業營業收入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20)商品房銷售面積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二、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內容

依據縣域經濟發展態勢,相關部門要適時對月度、季度、年度經濟運行狀況進行摸底研判、監測預警,早謀劃,早安排,早布局,清淤點,通堵點,解難點,通過精準調控,危機中尋轉機,創新發展思路。同時,對上級部門出臺的重要政策及時進行學習、分析、探討,結合我縣實際,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早行動、早見效。

興縣經濟運行督查督辦制度

更好的貫徹落實縣政府經濟運行調度會議的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轉變工作作風,規范工作作為,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辦責任主體

縣政府辦是經濟運行督查督辦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發改、工信、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按照縣政府領導要求,做好督查督辦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二、督查督辦內容

1)縣政府經濟運行調度會議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會議、文件的貫徹落實。

2)全縣經濟運行部門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3)縣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

4)重大項目建設以及經濟運行情況。

5)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入庫入統工作等重要事項的落實。

三、督查督辦職責

1)負責督查事項的業務聯系和催辦督查。

2)負責《督辦通知》《督辦事項臺賬》《督辦通報》《督查專報》的起草、校對、呈報、轉發。

3)負責向縣政府領導提供有關情況和建議,收集反饋督查工作信息。

4)負責督查過程中有關文件資料的立卷、歸檔和保密工作。

5)負責協調、處理督查過程中的有關事項。

四、督查督辦方式

根據縣政府領導批示、指示和會議安排,縣政府辦督查室會同相關部門,采取下發督辦通知、現場檢查、電話調度、書面報告等方式進行跟蹤督查督辦。

五、督查督辦結果運用

1)通報。對第一次未按時完成督查督辦事項或未按時報送材料的,存在嚴重跑冒滴漏、漏統漏報違法行為一律予以通報。

2)約談。對連續兩次未按時完成督查督辦事項或未按時報送材料的,存在嚴重跑冒滴漏、漏統漏報違法行為一律予以約談。

3)問責。對連續三次未按時完成督查督辦事項或未按時報送材料的,存在嚴重跑冒滴漏、漏統漏報違法行為一律予以追責問責。

興縣統計人員備案制度

為全面掌握和及時更新全縣統計人員的相關信息,加強統計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提升統計隊伍業務能力水平,進一步穩定統計人員隊伍,提高統計源頭數據質量,確保統計工作依法、有序開展,依據相關統計法律法規等,結合我縣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經開區、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政村(社區)、各企業統計人員。

二、統計人員檔案管理

縣統計局要準確及時掌握本地統計人員的基本信息,經開區、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統計人員必須填寫《統計人員信息表》(附件1),并加蓋公章以紙質表或電子表(電子章)形式向縣統計局備案。各行政村(社區)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鄉鎮報送,由鄉鎮統一向縣統計局備案。因未及時備案,影響統計工作正常交接和順利開展的,縣統計局將依據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統計人員調整備案管理

統計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征得縣統計局同意備案,并填報《統計人員變動備案表》(附件2)。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將經辦的統計工作(包括所有統計資料和統計工具)向接任統計人員全面移交。

四、統計人員選聘及待遇管理

經開區、各鄉鎮、各部門設統計員原則上要求在從事統計工作的行政事業人員中聘任;各行政村(社區)、各企業設統計員原則上要求在具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人員中聘任。新配備的統計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統計人員相關待遇標準要嚴格按照相應的文件精神執行,并納入縣財政預算。資金由縣統計局統一管理,年終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統計員堅持“能進能出”原則,采取“雙重管理”模式,由縣統計局和所在單位分別負責業務考核和日常表現考核。各單位統計員要專職專用,不得隨意變換。

、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管理

統計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定期接受政府統計機構組織的統計業務培訓。統計人員每年應至少參加1次統計業務培訓,且學時不少于4課時。新上崗的統計人員原則上應在3個月之內參加統計業務培訓。

、統計人員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各項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報表制度,增強法律意識,嚴格依法依規開展企業統計工作。

2.建立健全統計臺賬,做好并留存各種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應當至少保存2年,確保統計數據有據可依、有據可查。

3.接受縣統計局的統計業務指導、工作安排和監督檢查。

4.按照統計法律法規、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遲報統計資料。

5.充分利用各種統計資料,分析本鄉鎮本部門本企業生產與經營情況,撰寫統計分析,高質量發展提供統計支撐。

附件:1.統計人員信息表

2.統計人員變動備案表

附件1

統計人員信息表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政治面貌


入黨時間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是否為專職統計人員


單位及

職務


單位意見

簽字: 時間

備注


附件2

統計人員變動備案表

變動前人員姓名


聯系方式


變動后人員姓名


聯系方式


變動理由

簽字: 時間:

單位意見

簽字: 時間:

統計局意見

簽字: 時間:

填報單位:                                  年?? 

興縣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制度

為規范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提高數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總體目標

本制度旨在加強對縣域內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對違法行為的查處??h直各相關單位要依據法定職責,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責任制和問責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作開展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保障聯合執法監督檢查所需的人員、經費和其他工作條件。

二、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原則

聯合執法監督檢查應當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堅持預防、查處和整改相結合,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統一規范、文明執法、高效廉潔原則。

三、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參與部門

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參與單位主要包括縣政府辦、縣工信局、縣稅務局、縣能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審計局、縣公安局、縣統計局等。各單位要完善執法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執法骨干人才庫,確保在庫人員隨調隨用。

四、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內容

(一)宣傳、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及重要統計文件;

(二)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三)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防范和懲治數據造假、弄虛作假;

(四)組織實施執法“雙隨機”抽查,受理、辦理、督辦違法舉報;

(五)建立完善企業信用制度,建立實施對數據造假、弄虛作假的嚴重失信企業公示及聯合懲戒機制;

(六)核查戰略新興產業工業總產值,特別是其占比上升幅度明顯偏高的企業;

(七)核查投資項目單位提供的項目本年完成投資指標及其支撐材料的真實性;

(八)核查商貿企業中限額以上個體經營戶的商品銷售額和營業額指標數據;

(九)核查服務業重點行業和非重點行業變更企業的營業收入數據及其行業劃分;

(十)核查一套表企業和納入核算行業的非一套表單位的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和從業人員工資總額等;

(十一)核查企業是否依法申報、繳納各項稅費; 

(十二)核查企業是否存在隱瞞應當上繳的相關費用、截留代收的相關費用等行為; 

(十三)核查主體關聯企業是否按獨立企業進行業務往來,是否存在低價內部交易行為; 

(十四)核查企業實際銷售情況和企業自行申報納稅情況是否一致,重點關注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等主要稅種情況。

(十五)檢查企業是否存在變相壓低價格銷售,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十六)核查企業生產經營數據、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十七)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十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聯合執法監督檢查要求

(一)對舉報涉嫌企業等違法線索應當嚴格按照規定予以受理,采取聯合執法監督檢查等措施辦理。

(二)建立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綜合運用“雙隨機”抽查、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組織開展本地區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三)實施執法監督應執行檢查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和法制審核制度。

(四)在組織實施執法監督檢查前應當擬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的依據、時間、范圍、內容和組織形式等。

(五)實施聯合執法監督檢查,應當提前通知檢查對象,告知檢查的依據、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對檢查對象的具體要求等。

(六)聯合執法監督檢查機構進行執法監督檢查時,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名,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告知檢查對象和有關單位相關權利、義務以及相應法律責任。未出示執法證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接受檢查。

(七)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及時通知相關企業及人員按照要求接受檢查。檢查對象和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積極配合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為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證明和資料,核實筆錄,并在有關證明、資料和筆錄上簽字,涉及單位的加蓋公章。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由執法檢查人員現場記錄原因并錄音錄像。

(八)聯合執法監督檢查機構在執法監督檢查過程中,應當及時按規定制作執法文書,如實記錄執法檢查人員詢問情況和檢查對象反映的情況以及提供的證明和資料,由執法檢查人員在筆錄等執法文書上簽名。 

【圖解】興縣統計局關于印發興縣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制度等四項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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